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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家为什么不出声?

2001-03-28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据说大众传媒的原则是“人咬狗是新闻,狗咬人不是新闻”,科学的东西就像狗咬人,缺乏新闻价值,而不科学的东西近乎人咬狗,更容易受到编辑的青睐。

3月1日的《南方周末》有两篇文章引起了我的兴趣。一篇是第20版张建华的《我对太空育种的质疑》,另一篇是第13版方舟子的《“核算营养”骗局的演变》。

两位作者都住在境外,张先生在《质疑》的最后一句提到了一个现象:“国内……严谨的科学家和育种学家不知为什么都不出声。”这倒是值得探究的。

实际上,看到“太空育种”的新闻报道,我也产生过与张先生相同的疑问,看了张先生的文章更觉得言之成理。但是,就像相声里说的:“我早就知道,我就是不说。”为什么不说?有几个原因。

首先,要说太空育种是谎言还缺乏直接的证据。虽然辐射或失重的解释难以成立,但也不能排除其他未知因素起作用的可能性。至于“从未向大家展示大量‘变坏了’的变异植株”,也不违反科学研究的惯例。太空舱内的射线问题,由于该次飞行是不载人的,也还说得过去。最难以克服的困难是张先生指出的数量问题,少量种子通过诱发突变(哪怕是未知因素)得到优良性状的概率实在太小了,除非突变是有方向的,这又违背生物学的基本规律:“突变无方向”。由此可知,极大的可能性是“太空育种是谎言”,极小的可能性是这次实验偶然碰到了好的结果,还有一个更加微乎其微的可能性是生物学的基本规律要被推翻。这就像某人突然发了一笔横财,他说是买了十张彩票中了500万的大奖,而且他掌握了一个计算公式可以预测中奖号码。我们肯定觉得难以置信,但是要想证明他犯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还需要直接证据,证明他并没有中奖。对于没有参加实验的人来说,取得直接证据很困难,所以只能质疑,难以断言。

其次,即使是骗局,其社会危害性也不大。我们到菜市上买菜,看的是质量和价格,不会因为贴着“太空”标签而愿意多付钱,所以商业炒作的作用不大。如果如张先生所说,“至今太空育种并未在任何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可见他们也没有在学术界行骗的企图(学术界不好骗)。况且能够有资格把种子送上太空的,恐怕不会是草台班子,应当会懂得自重,不会太出格。

再者,即使我们想说,也未必能说。我就有过几次这样的经验。一次是某报刊登文章说钻木取火是不可能的,声称作者用秃钻头在钻床上钻木板未能取火。我写了文章指出他实验设计的错误,金属钻头导热太快,要用木棍才可以。另一次是某报的文章就《河中石兽》感叹老河工的经验可贵,我也撰文指出石兽滚到上游一里远不合乎科学道理。两篇文章都未能见报。前日《南方周末》发表了杨焕明的访谈录,其中有一些不科学的说法,我就此撰文评述,也未能发表。不科学的东西屡见报端,科学的看法难以发表,主要还是编辑们的价值观在起作用。据说大众传媒的原则是“人咬狗是新闻,狗咬人不是新闻”,科学的东西就像狗咬人,缺乏新闻价值,而不科学的东西近乎人咬狗,更容易受到编辑的青睐。

那么,传媒请我们说,我们说不说呢?这里也有风险。记者采访科学家之后,按照自己的理解写成报道,往往与被采访者的原意有出入。即使是科学家自己写的文章,被编辑删改之后,也不免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如果记者、编者对原作者或被采访者有起码的尊重,应该将最终稿交他们过目,可以避免差错。可惜记者和编辑们都很自信,感觉不到这种必要。于是“严谨的科学家”在报纸上变成了不严谨的科学家,外行虽不觉察,却会遭内行耻笑。更有少数别有用心的记者,设套采访之后歪曲捏造,让人有苦难言。最近方舟子也着了此道,好在方氏自己也握有传媒,可以在网站上反击。一般的科学家没有这个条件和精力,只好惹不起躲得起,君子远传媒。

以上所说的还没有涉及经济利益,一旦涉及经济利益,问题将更复杂,动不动就会生出官司来。邱氏鼠药案科学家一审败诉,山西矿泉壶案的科普作家虽然胜诉,官司造成的个人经济损失却超过五万。法律往往不站在科学一边,企业的“损失”可以精密计算提出硬梆梆的证据,要说服法官接受某种科学结论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还缺乏高效的程序。记不清是不是马克思的名言“如果几何公理妨碍了谁的利益,它也会被推翻的。”在这种环境之下,方舟子的存在就格外显得难能可贵。

《质疑》的编后表示“欢迎有良知、有责任感的科技工作者继续发表看法。”所以我想写几句,表示我们并没有丧失良知和责任感。但我估计非当事人的看法不会与张先生相去太远,这毕竟是生物学的常识,高中水平的知识即足以判断。重要的是应该欢迎“太空育种”的直接参与者就张先生的质疑进行答辩。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之后,公众和学界自有公断。如果当事人不肯答辩,也就算认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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